广东海上风电省补即将出台:2024年实现项目建成并网
文/沈小波
广东海上风电省补即将出台。
2020年12月30日,广东省能源局下发了《关于促进我省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及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“意见稿”),其中明确了2022年海上风电中央补贴取消后,广东地方的海上风电补贴标准。
这一意见稿下发给了广东的海上风电开发商、风机制造商和相关设计院,征求意见已经于今年1月6日截止,目前正式文件尚未发布。
据该意见稿,广东能源局首先将推动广东近海浅水区海上风电项目在2021年前全容量并网。并明确了13个海上风电项目要确保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;6个条件较成熟项目力争在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。
此前,2020年1月20日,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联合发布《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补贴,已核准项目需在2021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,才可按相应价格纳入中央补贴。
广东的这份意见稿明确了中央补贴取消后,广东海上风电的补贴标准。
据该意见稿,广东省补的范围为广东省管海域2022年及2023年全容量并网海上风电项目。2022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补贴1500元,2023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补贴1000元,补贴后项目电价为广东标杆燃煤电价。补贴项目总装机容量不超过450万千瓦,其中2022年补贴项目容量不超过210万千瓦。补贴方式为“全容量并网、先到先得”,由电网公司核定全容量并网项目,并按相应年份补贴。
根据这一意见稿,广东计划于2024年实现海上风电平价项目建成并网,2024年起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不再补贴。
此外,意见稿还明确将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平价示范,拟在“十四五”期间安排600万千瓦海上风电厂址,由上海电气、明阳智能、金风科技主导,自主选择开发商及产业链相关企业,和广东下属相关市政府签署开发协议,明确项目开工、全容量并网时间和电价约定,如按期全容量并网,“每100万千瓦奖励1亿元”一次性奖励给风机制造企业。
意见稿还提出要加强海上风电配套电源和陆上送出工程规划建设,并布局广东阳江为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基地、广东揭阳为海上风电运维基地,加快补齐供应链短板,同时加快推进技术进步、规划修编等。
根据广东这份意见稿的补贴标准,2022、2023年两年,广东最大补贴金额为55.5亿元,如再加上奖励风机制造商推动平价项目的金额,广东省最大将投入61.5亿元来扶持海上风电发展。
据该意见稿,广东计划到2021年底,广东累计海上风电建成投产装机400万千瓦,到2025年达到1500千瓦,并力争“十四五”期末,平价项目装机规模达到800千瓦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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