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出台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定
2019-01-08 11:49
能源舆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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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新疆监管办印发了《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<两个细则>免考核规定》,指出风电场、光伏电站从并网运行之日(含临时并网)起第一年为免考核期。
根据《规定》,新能源场站风、光功率预测免考核包括风、光功率预测上传率和风、光功率预测准确率两项。其中,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,免除新能源场站风、光功率预测上传率考核。
1.由于电网一二次设备(仅限电网公司资产设备,不含场站及用户资产设备)检修、故障、停运,造成新能源场站风、光功率预测数据无法上传的;
2.场站运维设备、站属资产委托运维等设备计划性检修、设备停运,影响风、光功率预测上传省调的,应按检修规定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省调水新处提交报告备案,并在检修工作结束后提交检修时段的免考核申请,省调结合备案的报告予以相应免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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